西部中医药杂志

期刊简介

  《西部中医药》杂志原名《甘肃中医》(创刊于1988年),是经国家科委和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由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华中医药学会、甘肃省中医药研究院主办的专业性学术期刊。以反映西部地区中医药研究、开发和应用成果,传播中医药信息与研究动态,继承发扬中医中药传统,促进中医药理论研究与学术交流为办刊宗旨。本着提高为主,提高与普及相结合的办刊方针,设有论著:理论论著、临床论著;方药:道地药材、方剂配伍、药理研究、质量分析、制剂工艺、本草新证;陇右医学:敦煌医学、岐黄医学、汉简医学、皇甫谧医学、伏羲文化、陇中骨伤;论坛:学术传承、博士论坛、医史文献、中医文化、教学研究、医疗管理、学术争鸣、杏林留芳、释古博今、医理溯源;专题:丝路医药、民族医药、灾害医学、流行病学、政策法规、调查分析、标准规范、域外汉方;报道:临证经验、衷中参西、特色医疗、临床护理、诊断剖析;动态:前沿探索、研究进展、品墨闻香、译林新意等栏目。读者对象是从事中西医药教学、科研、医疗、生产人员以及中医药院校的高年级学生等。

  《西部中医药》杂志先后入选“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CMCC收录期刊、中国生物医学期刊引文数据库——CMCI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收录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杂志还先后获得“中国中医药优秀期刊”“甘肃省优秀期刊”称号。

  我刊将以“追求卓越,领先发展,争创一流”为发展目标,以“严谨、求实、团结协作、精益求精”为发展理念,为中医药科研、教学及临床工作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2024江西卫生职称新政,晋升全攻略!

时间:2025-01-10 14: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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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一、初级职称

(一)医士(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士职称;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

(二)护士(师):按照《护士条例》,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可视同取得护士职称;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1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或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三)药(技)士: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四)药(技)师: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

二、中级职称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二)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三)主管护师:具备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四)主管药(技)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五)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的卫生中级职称考试。本科以上学历、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卫生高级职称分为省市、县区、基层三类,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申报基层类、县区类或省市类卫生高级职称;在县区类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申报县区类或省市类卫生高级职称;在省市类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省市类卫生高级职称。同一年不可申报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别职称。对已取得基层类、县区类卫生副高级职称的,申报高一类别的卫生正高级职称,须先取得高一类别的卫生副高级职称。

省市类、县区类、基层类卫生高级职称分别对应《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改革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10 号)规定的省市类、县区类、乡镇类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卫生高级职称采用实践能力水平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实践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者方可申报,考试成绩3年有效。

一、基本条件

第一条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依法(规)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专业须与执业资格类别、执业范围一致。

(三)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学时。

(四)执业医师晋升副主任医师职称的,申报省市类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申报县区类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乡镇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

第二条 受到党纪、政务、行政等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分决定或刑事判决作出当年以及受处分期(影响期)或受刑事处罚期间不得申报职称。

取得现职称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内延期申报:

(一)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延期1年申报;

(二)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延期2年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者,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期3年申报。

二、高级职称具体条件

2024年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执行《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江西省卫生基层高级职称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赣卫人字〔2023〕33 号)。可下载附件查阅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评审条件及工作量要求。